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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联合会生活服务及权益保障部权益反馈

    发布日期:2019-04-15

    为规范学生干部行为,提升学生干部个人素质,培养学生干部优良作风,响应国家新时代思想号召,现开设学生干部反馈渠道,其目的在于通过普通同学的意见或建议,对学生干部的不当行为进行约束,做出适当的处理。

    一、反馈方式

    同学将反馈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将通过生活委员转发到班群。

    二、解决方式

    (一)反馈的学生干部属班干部,联系辅导员对其做出处理;

    (二)反馈的学生干部属院级学生干部(包括院团学等各组织内学生干部),联系其所属学院主席团进行处理,若所涉事态严重或主席团不便处理,将直接联系各院团委办公室指导老师进行解决;

    (三)反馈的学生干部属校级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学社联青媒等八大组织),联系其所属组织主席团进行处理,若所涉事态严重或主席团不便处理,将直接联系各组织负责指导老师进行解决。

    三、再反馈方式

    由于所反馈问题涉及反馈同学及学生干部个人隐私,将以回复邮件的方式进行“一对一”的再反馈。

    四、注意事项

    (一)邮件内所涉及的学生干部个人信息不得外传(除工作必要的经手人员之外);

    (二)邮件内所涉及的反馈者个人信息不得外泄,避免打击报复等不良的现象发生;

    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联合会

    生活服务及权益保障部     

    2019年4月13日        

    注:本条例所有解释权归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联合会生活服务及权益保障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