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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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发〔2019〕7号 关于撤销科舞轮滑滑板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0

    各学院团总支:

    学生社团是为了满足学生兴趣爱好需求,经自愿组织申报,由校团委审批后成立的学生团体,其工作应严格按照章程开展,并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在2018-2019学年度社团年审的过程中,经调查取证,证实科舞轮滑滑板社未经所在学院批准,擅自组织校外活动,按照《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学生管理手册》《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其行为违反校纪校规。为了促进学生社团有序发展,并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严格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程序,经学生社团联合会申报,校团委研究决定,对该社团作撤销处理。

    希望其他各院团总支加强对所属社团组织的管理,更好的组织联系和服务在校学生,严格审批学生社团活动程序,审核活动内容,不违规开展活动,使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过程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共青团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